>.<>.<>.<翻譯轉載.序>.<>.<>.<

最近自己著手翻譯了Dominique Mosbergen在The Huffington Post上刊登的連載報導:Being LGBT in Southeast Asia: Stories of Abuse, Survival and Tremendous Courage。

當初讀的時候,覺得很受啟發,雖然有些尚待商榷的內容,但大抵上對於認識東南亞LGBT運動是很有幫助的,也點出很多不為人知的一面,所以我覺得很值得跟更多華文讀者分享,尤其在ILGA-Asia大會前夕,覺得更與參與的運動者相互彰顯(補充)每一個生命故事的意義。

不過,由於著作權的關係,雖特地寫信詢問Dominique Mosbergen刊登中文翻譯版的可能性,可惜沒有獲得回覆,所以也不好放在公開的social media或任何公民記者的網站上,於是就轉貼在個人的部落格中,希望能至少盼到一些「有緣人」讀到。

>.<>.<>.<本文.連載【十一】>.<>.<>.<

       雙面泰國:關於傳說中「亞洲同志首都」醜陋的那一面

這個展開雙臂歡迎LGBT觀光客的國家,沒有保障自己人基本人權的政策。

在泰寮邊境的清孔縣裡有一間佛寺Wat Kreung Tai Wittaya,專門在教跨性別的孩子如何「更有男子氣概」。「我們無法將他們完全改造,但我們能做的是控制他們的行為,讓他們知道他們生來就是個男人…所以行為舉止不能像個女人」,住持在2011年時這樣告訴《法新社》。

在寺裡,介於11到18歲的男孩會受到嚴格的訓練,以幫助他們擺脫他們的「女孩味兒」(girlishness)。「他們這裡的規定是,新來的僧侶不能使用香粉、化粧品或香水」,一名跨性別年輕人這麼說。學生們也不被允許隨意歌唱、彈奏音樂或追逐。

根據性/別權利及正義基金會(Foundation for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 Rights and Justice)表示,在這個佛教徒居多的國家中,大約有2.5%的LGBT青少年都被迫成為僧侶,作為一種「治療」。有的會被家人帶去接受心理治療,而有的會直接被踢出家門。LGBT群體被許多泰國人認為是「反常的怪咖」(freaks of nature),運動者Naiyana Supapung在2013年時如此告訴《曼谷郵報》。

舉例來說,他回想他兒子在學校用的教科書上「特別警告大家不要接近行為像異性的人」。那本書「建議學生直接向老師報告,好讓他們能協助矯正那個孩子的『行為』。他說。但對很多外國人來說,這是經常被稱作「亞洲同志首都」(gay capital of Asia)的泰國鮮為人知的一面。

近幾年,泰國總是自我行銷為一個「粉紅觀光」的目的地,一個對四處尋歡的酷兒遊客相當友善的國家,從同志go-go酒吧到變性人的選美表演(在泰國被稱作「人妖」(kathoey或ladyboys)),而這個策略似乎十分奏效。

每年都有成群結隊的外國人造訪曼谷的同志酒吧,也有許多人會跑到泰國的醫院進行性別確認(重置)手術(gender-confirmation surgery)。但運動者說,這個「友酷」(queer-friendly)的形象是非常表面的。

LGBT權利組織Anjaree的執行長在2013年時,對《普吉新聞》說,「大家都知道,其實泰國社會雖然非官方地接受了同性戀者,但官方卻是很反對的」。「這是真的,我想泰國人只能表面上接受同性戀,像是他們的行為舉止跟穿著打扮,但只要一談到重要的議題,泰國人就容易對他們充滿偏見」。

最近一個由Khon Thai基金会進行的調查,發現超過50%介於15到24歲之間的泰國人相信「同性戀是錯的」。根據2014年USAID/UNDP針對泰國LGBT權利的研究報告,LGBT是被廣泛邊緣化且受歧視的,但該國仍相當欠缺積極保護這群人的法規和政策。

「在泰國的LGBT群體,或許可以公開地生活」,跨性別運動者Prempreeda Pramoj Na Ayutthaya如此告訴《哈芬登郵報》,但他也說其實沒什麼措施可以「保障他們的尊嚴不受侵害」。九月的時候,泰國剛通過一個具有指標性的《性別平等法》(Gender Equality Law),其中特地禁止了「針對擁有與出生性別不一樣外表」的歧視。這是東南亞地區第一部全國性立法,給予明確的法律保障,以防止與性別氣質有關之歧視。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的研究員Kyle Knight曾稱許這個舉措為「保護跨性別者的一大步」。

然而,LGBT運動者卻認為這部新法,雖然非常積極,但對整個國家而言只是一小步,因為全國仍然沒有任何法律或政策保護LGBT免於受到關於性傾向的歧視,儘管泰國早在1950年代就已經將同性戀除罪化。而且也還沒有任何法律承認或保障同性伴侶。

「這是一個可恥的矛盾」,Knight在八月時向《哈芬登郵報》如此表示,「泰國是一個對LGBT頗友善的地方,也是性別重置手術的全球中心,但這個國家卻沒有任何保障基本人權的政策」。根據USAID/UNDP的報,如此政策之欠缺,已經造成泰國國內LGBT社群所面臨的許多挑戰,包括在工作場合和學校裡的歧視,還有就醫的限制。

舉例而言,這份報告甚至包括了一個泰國政府官員的故事,他的伴侶在經歷一場機車意外時幾乎送命,只因為他被拒絕代表其伴侶做出醫療決定的權利。該名不願具名的官員說,他們也無法獲得如同其他異性伴侶所能獲得的員工福利,使他們背負了龐大的醫藥費用。在那場意外後,根據官員自己的說法是,「醫生通知我只有親屬可以授權所有形式的醫療協助。我能怎麼辦?我只是一個他人生中的伴侶,但我卻不存在於其他人的眼中」。

他說,他必須跟他的家屬聯繫,因為他們都住在其他省份,所以還得幫他們出機票錢,好讓他們可以儘快趕到醫院。之後,當他必須處理醫藥費帳單的時候,他申請來支付費用的撫恤金竟然被拒絕了。他被告知,「財政部的規定拒絕給付同性伴侶這筆錢」。

LGBT所遭遇的歧視,也時常發生在校園裡和家裡。根據國際計劃組織(Plan International)、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以及瑪希敦醫學大學(Mahidol University)在2014年共同執行的一項研究,指出自我認同為LGBT的泰國學生中,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曾在學校裡經歷過身體上的霸凌。

在受訪的2000名學生中,幾乎25%的學生都表示,他們曾經因為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關係遭到性騷擾。相較之下,根據「男女同性戀與非同志教育網」(Gay, Lesbian and Straight Education Network)一項2014年的調查,在美國,大約有17%的LGBT學生曾受到身體攻擊。

泰國的研究發現,受到霸凌的LGBT學生都備感焦慮、自尊心低落和社會孤立。7%的學生表示,去年曾經嘗試過要自殺,而有23%的人說,他們深受憂鬱症所苦。

運動者Naiyana Supapung接受《曼谷郵報》採訪時,回憶起一個試圖透過喝殺蟲劑來自殺的小同志,那件事就發生在「老師命令他言行舉止不准再像個女孩,且嚴重羞辱他」之後。那名老師,他說,「威脅那個小男孩說,如果他不乖乖遵守這個命令,他就會被扣分」,然後在晨會時甩了他幾記耳光。

在2012年一項由性/別權利及正義基金會提出的報告中,指出15%的LGBT受訪者曾經因為他們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被家人「言語攻擊過」,也有13%的人說,他們曾被禁止與同性伴侶同居。

曼谷彩虹組織(Bangkok Rainbow,泰國一個LGBT權利團體)的執行長Nikorn Chimkong告訴《哈芬登郵報》說,這樣的邊緣化的情況,主要是來自於泰國社會普遍缺乏對LGBT議題的「瞭解與意識」。運動者都希望最近剛過的《性別平等法》可以成為一個扭轉泰國局勢的指標。

Knight在上個月說道,「這個法律進程,還有它所帶來的契機,希望能鼓勵到泰國社會在東南亞中驕傲地扮演LGBT權利領頭羊的角色」。不過,基於泰國反覆無常的政局,再加上看到軍隊在2014年政變取得政權,運動者都對該國LGBT的未來充滿了不確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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