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NTERNATIONAL RELATIONS在前幾天登出了一篇Wendy Brown的訪談,很有趣且不難懂,我可能不全部贊同但覺得還挺值得分享的;也因為文長,所以做了一點不負責摘譯(以下的「我」都是指Wendy Br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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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主與新自由主義

民主不是自由主義的同義詞,民主也不能視為一個已經實現的狀態。民主應被理解為是一種可能性,只有透過實際的政治行動才成立。也因此,我們能思考「去民主化」的意義,以及不同形式民主的潛力與挑戰。

傳統上,新自由主義被當作一系列的政策,好比去管制和私有化,以發揮資本的力量並限制勞工的權利。但從傅柯的角度來說,(在Undoing the Demos書中)我認為新自由主義也應該被理解成一種治理邏輯的形式,建構某種全方位治理之「國家主義」的理性秩序。新自由主義並沒有消滅國家,反而產出一種為市場服務的國家,並以此為目標地透過社會、文化、私生活來治理眾人…而每個人在生活各方面都需要思考如何提升自己的資本與價值。

對我來說,這就是新自由主義對降低民主價值最重要的影響之一。當市場價值取代了民主的政治價值(人民主權的意義及內涵),政治意義上的平等和自由就受到嚴峻挑戰。這就是為什麼我會主張,我們今天正目睹著公然反民主的民粹主義正在崛起;除了定期的選舉與投票外,人民不再理解他為什麼想要民主。

主權還沒完蛋,而且我也不同意那些把(國家)主權視為民主或(人的)解放之敵人的想法。在任何形式的民主實踐中,「我們人民自我治理」中的「我們」是誰,才是最基本的問題。這個問題為何關鍵,在於它關係到一群人如何自我規範、又那個規範是指什麼,以及這群人如何在其中被指稱。

2)民主與國家主權

與其想著如何更新民主,更重要的問題是:關於我們所處的新時代,什麼樣的實踐與空間下的民主才是恰當的?這是托克維爾在19世紀初問過的問題,而如今21世紀的我們仍須再回答一次。從上兩世紀的殖民主義跟帝國主義史中,以及20世紀的自由民主主義與共產主義的歷史中,我們知道特定的歷史、文化、軌跡會產出屬於當代人特定的民主形式、解放議程及對平等的理解。

這些民主實踐是無法被類型化的,而這也是為什麼我覺得民主理論中的分析學派(或稱為規範傳統)是錯的。它們想像有一種去歷史、去文化的思考方式,來理解民主原則;在它們的想像中,有一種民主運作可以一體適用各種脈絡,而毋須回應人民、歷史、連結、文化、宗教、種姓、階級、性別、族裔等特定性。

依定義,主權是指一種沒有更高權力的權力。如施密特所說,主權源於神的概念,而沒有任何事物高過於神,否則無所謂神。這初始原型,自西伐利亞時代世俗化後,被應用在國家上;雖然這種絕對主權總是不完全也並未真正實現,但不代表它不重要。

民族國家的主權受到各種跨國流動的事物之影響:人、貨品、資本、思想、宗教等。(在Walled States書中)我認為,主權在某種程度上,正在被某些影響國際關係中的政治性暴力(如恐怖主義),以及西方與非西方之間的文化性暴力(如文明相對主義的動員)所取代…國界與(人民)主權變成國家之間談判的工具。

3)民主與後結構主義

批判理論是用來批判主流社會規訓的手段與規範,以及組織我們生活的權力和方式。但是所謂批判,並不是指「否定」,而是思考並理解在現有知識和人類行動中,權力是如何流動的。也因此,批判理論也必須反求諸己,對自己理解世界的方式進行批判。

然而關於後結構主義促成了後事實時代的指控,根本是無稽之談。光是想到後結構主義可能如此強大,甚至能催生川普式的真相,就讓人覺得可笑。如果可以,我倒真的希望後結構主義能如此有影響力。事實上,這種說法根本來自那些從來不喜歡或不願去了解後結構主義的人,以及它對所謂真相的挑戰;他們甚至混淆真相與事實的差別。

後結構主義最重要的政治意義之一在於:組織人類社會的各種真相是由人類自己決定的;它們的依據無法從神、大自然、傳統或歷史中找到。而如果它們想成為民主式的真相,那它們必然也來自人類社會的審議。後結構主義對治理真相是人造的觀點,並不代表我們無法解決「我們該如何共同生活」的問題。

後結構主義從未否定事實性;反之,它認為各種事實總是透過論述而組織並詮釋的。比如德希達、傅柯和其他人,從未宣稱所有事物都是被發明出來的;他們是認為:人類無法辨識或命名所謂的真相,而不透過語言,而語言並不只是描述性或規範性的,更總是詮釋性的。當我們以特定方式闡述某種經驗,我們選擇說或不說某些部分,我們架構、強調、譬喻、對照。

事實上,在當今這個時刻,後結構主義的分析方法顯得特別重要,因為它幫助我們認識到,哪些真相被用來治理我們,又有哪些真相被釋出(或遮蔽);以及所謂真相是如何生成並產出的,且因此事實會如何被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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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有一部分是關於學術圈當今面臨的危險和挑戰,不外乎是市場化的知識生產與資本化的知識份子,因為有點老生常談就不翻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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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