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規則:
開始遊戲的人出一個題目,寫下答案,然後指定五個人回答問題,
並且在文末附上這五個人的網誌連結。
五個被點到名的人,在自己的網誌上寫下自己的答案,
並且點名另五人接著回答。
題目:怪癖。寫下五個自己的怪癖、奇怪的嗜好、異於常人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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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被一個國中的好朋友(丫如)點到了 很不爽 因為不想玩也不行
怕對人家不好意思 畢竟她說我是"文筆一直很好的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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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有怪癖啦...還要寫五個 很賤的題目耶 >
如果硬是要我這麼正常又平靜的人擠出五個怪癖的話
那我也只好摸摸鼻子 挺一下也被莫名其妙陷害的朋友好了...以免遊戲進行不下去
一.啃指甲...從小到大的壞習慣 所以我十隻可愛的手指頭 指甲都比一般還小一截
如果跟我熟的人 應該都有發現吧...因為我超愛跟別人比指甲短的...|||
二.裸體...一直很不喜歡在家裡穿衣服 如果時機允許 我還蠻敢放大膽脫光光的
不過這應該不算怪癖吧 因為人生下來本來就沒穿丫~~我只是崇尚原始自然!!!
三.咬人...我喜歡咬別人的手臂 尤其是男生的手臂 也喜歡咬身體...感覺可愛的人都很好吃
所以我總是忍不住想偷吃一口 不過才不會很用力咧 太變態了 >
四.捏手肘皮...而且對皺皺的或長有硬繭的手肘特別有好感 女生幾乎都不及格 太光滑了
有男子氣慨的人才有辦法做到如此 玩起來實在是有種令人作噁的幸福感...|||
五.在電梯裡擠粉刺...因為電梯裡都燈火通明到不行 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臉上的粉刺
而且鏡子又都超大超乾淨的 不及時擠 不然什麼時候有機會擠哩 對吧?! ^^
哎噁~~寫完都覺得自己是個怪咖了 不過也沒關係啦...
我想跟我生活在一起的人 早就都可以習慣了吧~~~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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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啦~~寫完了 換我點名了 我要故意陷害很忙的人
喂喂...不准不賣我的面子耶...我會一個一個去檢查的!!!
第一個--->不知道為什麼第一個就想到的"佑佑"
第二個--->不用他講我也數得出五個怪癖的"番薯"
第三個--->既然是好麻吉就難逃一劫的"花仔"
第四個--->被國中死黨陷害當然也要陷害另一個的"丫成"
第五個--->高中麻吉裡就覺得你一定寫得出來的"丫苷"
- Sep 11 Sun 2005 05:28
【怪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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