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 才剛結束大學生涯的第二年 這一年 我成長了很多
見識 經驗 交際 手腕 都有大致實力的增進
只是 在於本業--學習 我只有一個體悟:

『原來 我不是那麼不適合唸法律 但我也不是那麼有天份
老師們都提過的"法感" 我不是那麼豐富 又或者有些貧瘠
常常不是無法參透 對於文字 也有還算足夠的敏感度
邏輯 倒也不會是使我思考窒礙的緣故 更可以如是說
閱讀能力尚且足以應付拮据驁牙的書本講義
我的痛苦也非由於記憶力退化 但坦承 是有那麼一點
也許 平日不在課本上動腦 以至於有時須與文言周旋
卻也不是這麼燙手山芋 不好解決...

只是 笨拙之處在於關鍵之處 我的法感 對於犯罪的認知
對於行為的檢討 對於法條的了解 對於當事人的處境
往往 細微的誤判足以使考試成績變得一籌莫展了
不是那麼重視成績的我 卻總是自恃擁有機動性高的聰明
常常自以為舉一反三 或是一目瞭然 甚至臆測 題目背景
我以為我潛力無窮 尤其是抓緊必要爭點這部分
沒想到 越來越多次的一失足成千古恨 才開始懷疑起
自己能繼續身在這個領域的籌碼 也許 勤能補拙
偏偏 我又不承認自身的拙劣 更無法自信能勤益
如何著手 我那遲緩發展 對法信息認識的感覺 困頓

[法感]是如此抽象 卻被所有老師耳提面命 叮誡在三
透過練習 不斷磨鍊的鐵杵也能成針 更何況滴水穿石
只是 莫非主觀上 我是如此困窘 才會滯礙不前
對於某些過於自信的生活經驗 我是如此信以為真
如同客觀陳述理論之於刑法上偽證罪 不真實即為不實
非以正確的導向 即便再三描繪 再仔細 仍只是快速步入錯誤
殊不知 自己已經微地成為一名不甚擅長運用法條的法匠罷了

好生遺憾 不再如此自信滿滿 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令人發噱
懂得賣弄文字遊戲 排比 倒裝 連結 形容又如何
不也只能成為一名操筆留情的大學生爾爾
我的初衷在哪裡 我活在法治中 卻無法明白法治的意義
我的專業在成形 卻不踏實 蹬在雲尾上的飄飄然 踩空
測驗 發佈成績 老師們一一舉槍 一枚枚正中我的核心
點明了小題大做 大題小做 縱然立意清晰 我也窺出
卻怎麼也還是聽不見題目中每個行為背後的弦外之音

法感 一種能夠感覺出任何一句話之隱訊息的感覺
該如何加強 加深 使其鑿之刻切 不慍不火 始能破題
卻還得企求 避免無稽的引申 錯覺仍滔滔不絕
最是忌諱 多管閒事 只好拿認真作答換取浪費掉的時間
以為老師都能看見自己平日上課的努力 作為與其對話的籌碼
無奈的學生心情也不過如此 偶而得之的準確等同普天同慶之喜』

自此之後 猜.矇.等.敗 成了每次考試的作戰過程
渴慕每次事後的深刻印象 以求日後不再重蹈覆轍!!!

[法感]也不過是這麼一回事 不若反射利益那麼強烈
卻也的確造就了每一回大亂鬥後 不致於太過難堪的傷亡
說是也不是 說不是也是 於是複雜 但也反省...自身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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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