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ally,這次報告的題目是我論文的theoretical framework
難得時間抓得剛剛好
不過沒引起什麼迴響甚至批評,覺得有些可惜
聽眾好像對健康議題不太感興趣。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謝謝顥中在FB上的分享,可惜沒能親臨游靜的演講,其中一頁投影片《同性戀與恐同共構》倒是讓我很有共鳴,尤其近來台灣同運又開始雜音不斷,彷彿趁著彩虹風暴就可以順理成章地一口氣把「非關彩虹」的恩怨情仇一次了結。或許功過參半,或許個人評價已經凌駕於整體之上,但前次回台與兩派(好像武林之類的概念)友人一敘,其實我反而看破了一些「假」矛盾。
當彼此圍繞著尚未被明確定義的「話語權」(discursive power)打轉,真心問:在台灣當今的社會,誰真正擁有(過)這樣的權力?建立論述等同於建構知識,而相關知識在台灣目前都是從西方引進或模倣而來,從而真正本土化的「同志」反而只有出現在運動以外的實踐中,對那文化的探究與瞭解,在學界裡出現的還比在運動中頻繁,所以才問:「誰到底真實取得過話語權?」
那張被分享的投影片上非常直接地傳達了至少一個重要的訊息:或許運動各有目標,有的人也許只想成為主流社會所能接受並「逐漸歡迎」的同志,期望從此不再是性異議份子(sexual dissidents),讓自身的主體性透過歸順而達到主觀並單一地「去汙名化」。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以為已經過了好久
原來,還不到一個月光影
倒著算,特別有壓迫感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最近看到一些人一些文章質疑並要求澄清彩虹旗的涵義,起因源於苟延殘喘的護家盟大肆宣傳遊盟的【六色彩虹宣言】中定義紅為性愛、橙為力量、黃為希望、綠為自然、藍為自由、紫是藝術,不同於美國或其他國家的彩虹旗意義,然後有的同志朋友就開始評價並質疑遊盟重新詮釋後的內容利於恐同、恐跨置詞。不過,落入護家盟的陷阱後,好像很多同志朋友也都順勢誤解了性權(紅)跟身體自由(藍)的意思。
其實性權的內涵在於把性去汙名化,讓人們不再畏懼談論並實踐性,這裡的性不只是biological sex或having sex,更是sexuality這個廣義的概念,中文有其侷限沒錯,這個概念也是從西方引進無誤(不過,諸如琅琅上口的性傾向、性認同等等也都是西方來的概念,但打哪來並不影響理解),所以性解放是要人們不再害怕討論性、正視性是人的基本需求,包括正確的性知識、面對各種性弱勢客觀存在的事,如果同運沒有這個環節,那如何討論性傾向或性別認同呢?
身體自由當然也很重要,不僅包括讓身體回歸個人私領域之管理而不受法律干預或文化干擾,更包含了言論自由裡的表現自由,如果身體不自由我們便無法正視陰柔男或陽剛女的自我接納、跨性別者的認同自主、身障人士的性需求、變裝者的扮裝政治、BDSM的自我滿足,甚至女性的墮胎權;這些雖然可以不包含在同運裡,但歷史上整個同運就是靠這些更容易被獵巫者targeted並identified的對象開始的,是他們鼓勵了同運的前輩勇敢出櫃為自己的身體籲求,難道我們要過河拆橋嗎?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今天是同志人權運動的勝利日?還是「婚姻平權運動」的勝利日?後者究竟是不是「同志人權運動」的一部分,可能會使一些人傷神置疑(尤其看到那般描述「婚姻」的文字,恐怕有些戒慎恐懼)。學妹說她的Twitter被洗版;而我是Facebook被洗版,還是蠻慶幸的。自己身邊幾乎只有networking like-minded的人,心想這也是一種pinkwashing 吧,以一種另類的方式!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6日的判決是針對Obergefell v. Hodges案;原告是要求婚姻合法化的同性伴侶,被告則是Ohio州政府(1月16日,最高法院決定將該案與Tennessee的Tanco v. Haslam、Michigan的DeBoer v. Snyder及Kentucky的Bourke v. Beshear這三宗同性婚姻案件合併審理)。
「前者指控後者違反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第1款:『在州管轄範圍內,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護。』本案4月28日進行言詞辯論,最終在今天做出判決。中間派大法官Kennedy與四位自由派大法官Ginsburg、Breyer、Sotomayor、Kagan投下贊成票,首席大法官Roberts Jr.、Scalia、Thomas、Alito Jr.等4位保守派大法官投下反對票(5:4,其實挺predictably驚險的)。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從京阪神小旅行之後,回到一個想像中的困境
剛回台灣,總讓我有種奢侈的感受
維持原樣,讓人油然而生從未出走過的錯覺
休息是為了儲備能量的,所以我應該再正面一點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雖然作者Wayne Mellinger從批判社會理論(critical social theory),尤其是Anthony Giddens對於「成癮」(addiction)的瞭解,其認為這個概念的建構是所謂「現代」的產物。西方世界的「傳統社會」自十九世紀開始劇烈轉變,大規模的世界殖民和資本主義的崛起,人們開始被迫遷徏並從事技術集中的工作,人類社會多半進入工業化的階段。
啟蒙時代提出的「理性」(rationality)改變了人類的思維模式,進而社會互動與組織。民族國家的政府傾向集權並建立社會控制、監督的工具,以確保社會「保有理智」(清醒)持續地「進步」著,於是我們定義資本化、工業化、都市化為現代發展的指標。
雖然法律透過逐漸加長的禁制品清單,對於打擊「精神藥物」(psychoactive drugs)不遺餘力;儘管各種物質的化學作用、使用方法、禁止的政治理由都不同,但這些規範對於公眾的共同意識(collective consciousness)已經起了一種「不正當或不健康」的象徵性意義,這種使個人自我約束並馴化的內化過程,就類似於中世紀的基督教試圖掃除所有異教徒傳統藥方的觀點。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當我說「把國家當成人是謊言」這句話的時候,不是為了要自欺欺人,否認國際關係中將「國家人格化」的現實,這個現實到今天貌似是為了冠冕堂皇的「主權平等」。後來因為「人權保障」跟「民族自決」兩套「新」的規範因為歐洲終於垮台而崛起,姑且不問背後價值究竟是靠「冥想」或「推理」(沒有暗指先驗後驗之爭喔!),只是這個人格化現象的產物:「主權」,卻反而成為當今世上最深厚的迷信,極難破除。
全世界70%的人都在質疑自己國家主權的正當性,20%的人在打擊別人國家的主權,但還有10%的人在爭取新的主權(這個比例只是比喻,不是真的經過計算),不過如果仔細想想「主權」是怎麼來的,真的會覺得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現代國際法中的主權概念原本是上帝給的【註一】,然後一群歐洲人因為打了一場三十年戰爭,在1648年簽了Peace of Westphalia,從此被視為「民族國家的開始」,表示國家統治人民的權力或抵抗外侮的能力都是靠神正當化的,一直到法國的啟蒙運動,漸漸「變成」是人民給的【註二】,所以人民可以也應該反抗誤用主權的政府。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想通一件心裡早就有數的事,這才驚覺「面對」也是一種突破。】
原本論文打了一個安全牌,挑了一個簡單的approach出發,然後自恃可以做到一件事情就好,但今天突然出現一個Eureka moment,心裡浮現了一個聲音:「這樣其實是不夠的。」
突然好像知道為什麼我有點後繼無力、無精打彩地續寫論文,因為改到最後已經偏離我本來想寫的了,有點走歪掉,所以弄到後來愛寫不寫。雖然邏輯通順,但根本沒有什麼好寫的,不只過於政治正確而沒有哲學層次可言,而且真正實質的問題也沒有解決到。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謝謝賈培德的文章《從「康熙來了」看同性戀社群與同志「熊族」的自我歧視》,讓我跟周天揚某次熱烈的討論有了參考依據。從sexism到sizeism,從追求masculinity到崇尚muscularity,我無法斷言是否同性戀族群一直在copy/paste異性戀社會的標準與產物(縱然homo/heteronormativity的概念是這樣推論出來的)。
當我們試圖重新詮釋「娘」的性別氣質時,怎麼卻同時建構了「豬」的身體形象,莫非同性戀者自以為自己已經有條件「歧視」別人了?比起性別角色或性傾向,審美觀更顯而易見是由社會或文化所建構的,要求社會諒解前二者,卻不給予後者同理心,實在教人無法明白前後不一致的態度。
我也同意法蘭哥所言,無法苛求《康熙來了》,至少它在台灣的同性戀文化中確實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即增加曝光度並讓社會有了「討論」的機會,以一個主流媒體中具代表性的節目而言,已實屬難得,台灣現下的演藝人員中,大概也只有蔡康永和徐熙娣撐得起這個任務了。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解構知識,須先反思學術。
「學術,學術,不學無術。」什麼是學術自律?什麼是學術倫理?
Dare we say there is no power relation constructed in academia?
If not, then what are we really critiquing against? Everyone, but ourselves?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At: 1 @pril 2015
全世界的愚人節,卻是專屬於我們倆的情人節。
「未來三年的路或許不如過去三年快樂幸福
上天,雖要我耗用三年的思念及等待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