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用一個人的身體去對抗全世界——失溫了,就團抱取暖吧。

 

愛家公投大獲全勝,檢討「同溫層」就是義務?

 

這兩天好像很流行檢討「同溫層」。這裡我也必須得先澄清,我指的是諷刺或抨擊「參與者」只在同溫層裡宣導和倡議的那種「失策」檢討文。

但我沒有很懂這個說法為什麼會成立?

會這麼檢討,必須要先假設「參與者」上班上課的同事跟同學都是同溫層。或是假設參與者只有在網路上的時候,才會說出支持倡議的話。又或者更偏激一點,還必須假設參與者只有線上立場,線下完全不參與社群生活。

但這樣的情況真的會很多嗎?如果只停留在線上支持(比如按讚跟轉貼文章)的情況,會被算是「參與者」嗎?

另一種問法:如果我在「同溫層」人的社群媒體上(比如臉書)看到同溫人的文章,那很合理,這就是所謂的同溫層嘛。但我因此就假設那篇文章,只有同溫層看得到,這就不合理了,因為我如何知道「參與者」的臉書的「受眾」(讀者)只有同溫層?

我是同溫層,我轉發;不代表讀者全是同溫層?沒轉發或按讚,也不等於沒被觸及到(這還不論被截圖到他處討論的情況)。尤其參與者的發文,通常會設公開?如果不是「為了參與」而寫的文章,才會設隱私權限,所以何來「只有同溫層」才看得到的預設?

當然,很多人會說,因為臉書或其他社群媒體的「演算法」,使得文章出不去。但這個「出不去」的說法,仍然必須預設參與者只在線上(而且只在社群媒體上,且不利用其他形式的媒介)進行倡議工作。這又回到前面的問題,這樣還算「參與者」嗎?

我想提的是,我覺得「同溫層」或許根本是個假議題(但我也無法非常肯定,畢竟我沒有實證基礎,只是覺得與生活經驗不符)。說成是世代、階級,甚至性/別衝突的再現,我都覺得比較有可能,畢竟那可能更接近線下生活(工作、就學、休假、家務分工)的真實。

但以意見社群、議題認同作為界定,未免太失真了——認同政治,也不完全是這樣定義的(當然,仍然不排除有人毫無線下社群生活的可能性;或下了線就不發表任何意見;或從來沒下線過等等)。不過,這是一票檢討文所想像的「參與者」嗎?

「參與」政治行動的門檻有這麼低嗎?

當然知道有所謂的online activism,但我相信檢討文想檢討的對象反而不是那些online activists而是他們「認得出來的」發起人、意見領袖,媒體上會露臉的、新聞報導會採訪的、常常在開記者會的,甚至參加辯論會的。如果這樣還算「同溫層內宣導」,那我真的不知道層外長什麼樣了?

我看到結果會那麼難過,就是因為我覺得這次聲音有到層外,也必然到層外(畢竟是選舉,不是訴訟),結果是如此,就表示要打的仗還很多、戰線還很長。不否認有長足進展,但一直爭吵真的很累很辛苦。能夠恆常地躲在「同溫層」(假如真的有),誰不要?

不要被眼睛所騙,你看到的不等於全部;你沒看到的,也不等於沒在發生。

最後的最後,假如「同溫層」真實存在,那「在同溫層裡檢討同溫層」的實際意義和政治效果又是什麼,更加啟人疑竇了。

當然,我這篇也很可能只是在同溫層裡面回應在同溫層裡在檢討同溫層的人(#繞口令),但我從來都不假設我的受眾都是同一票人,因為,光看不同文章在不同時間點發出,收到的回應也知道受眾組成有差異(而我甚至還沒提到「作息」這個變數)。

 

「愛家運動」不是社會運動,而是讓社會靜止不動

 

另一方面,許多人開始那愛家公投來類比,我也覺得不合適。護家盟的文宣會那麼打動人心,是因為它訴諸常識——別說別的,光看「愛家」兩個字,我都忍不住贊成了。

反之,「他們那群人」(也就是你說的「你們那群人」),在推動的訴求,是違反常識的事:人權、平等、自由、多元、尊重,乍聽之下洋洋灑灑都是大詞,但在台灣這片土地上,它們絕對沒有「家」來的深耕紮實(這是我們都能想見的事,畢竟它們大部分也都是外來詞)。

在推違反常識的訴求時,放到具體的案例中,就更困難了。不是2000字說不完,而是就算萬言書也沒人看,因為違反常識嘛——訴諸常識不等於愚蠢,因為那是每個人安身立命的方式之一,但違反常識的肯定比較辛苦,不亂搞、不吵鬧、不苦情、不極端,就沒有人會聽,也看不到。

安安靜靜上街頭的遊行,成效如何,大家心知肚明。因為身體、性,而被打壓的群體,要他們上街頭不談身體、不談性,難不成爭勞權?(也是有在結盟啦,但就不是所謂「同志運動」的重點。)

不以同志為例,精障、身障、遊民、受刑人、原住民、新住民、外國留學生,他們很多議題也都違反常識,而因為他們人數更少、能動不動就寫2000字的人也不多,所以更加辛苦(所以這跟同志再推婚姻平權之前,先單打獨鬥累積大量文化與經濟資本也有關,但「累積得起來」的前提,又因為他們更早以前都「乖乖的、不吭聲」。)

但,「違反常識的訴求」又跟人數多寡不一定絕對有關——比如勞工運動。台灣大部分的人都是勞動人口,雖然大家都想休息,大家都想加薪、多放假、怕過勞。可是當勞工團體上街時、有公司員工罷工時,台灣也有佔多數反對聲音,甚至要他們「不要害大家不方便、不要浪費大家時間」。

這表示,「多休息也要加薪」這個口號,本身違反常識。因為台灣人(這邊我有點憑自身經驗和對周遭的觀察,所以沒有考據),普遍相信「愛拼才會贏」、「一枝草一點露」、做多少賺多少,甚至有一點點崇拜多功能的人、白手起家的故事、讓「勞碌命」成為日常生活莞爾一笑的「常識」,於是勞工權益反而就變成「反常識」了。

想忍為GDP、想忍為經濟發展,聽起來跟「忍一忍為社會觀感」,其實都是一樣的。重點是,我們要訴求的人「忍什麼?」他們忍得真的還不夠多嗎?

我當然懂你想表達的意思,我也很常動不動幾千字,但我實在無法不用大量的例子、大量的證據、大量的理論,去支持自己——因為,我在說「常識是不對的」。

光是要先過自己那關,就超級不容易的,我要告訴自己「同性戀做愛、結婚、成家、領養小孩」,社會還是能風調雨順。光想到說服自己(所謂讓自己接受自己)都那麼困難了,怎麼可能在說服其他人這關,簡單的起來?不然也不會那麼多人一輩子不出櫃、出不了櫃。

希望這樣的說明,你能夠稍微理解為什麼,社會運動很難動員、很難解釋、很難接受!反之,一下子就看懂了,一下子就覺得「嘿咩,丟係安捏啊!」的訴求,對我來說,根本不算社會運動,因為它只有在訴諸常識、加強常識,俗稱「維持現狀」。
 

#有點心疼被檢討的人
#不敢說檢討文馬後炮
#為了開地球只好鄉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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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