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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因為壓迫者可惡,還是被壓迫者可憐,才支持一項社會運動?
正義感與同情心長得很像,也經常同時出現,但關照的對象畢竟不太一樣。
如果是出於前者,你留心是否看得到處境;如果是因為後者,你只在乎故事好不好聽。」
這段聽起來有點傷心的話,在臉書上隨筆記下之後竟然被轉發超過一百次,真是始料未及。寫下這段話的脈絡,其實是因為婚權運動最近一些小風波有感。前情提要一下:
Vincent對蔡英文言語「超譯」的血淚控訴、總統府透過「逐字稿」秒回。被控訴「殘酷」造謠者選擇道歉了──向不知名、不特定的任何第三人──終於獲得總統(府)原諒,「誤解已經獲得澄清,這件事就到此為止」。
這整件事有點弔詭,從護家者眼中的神對手,變成婚平者口中的豬隊友;姑且不論兩者為何突然如此珍視「誠信」與「真實」,但眼見英雄/女巫的一線之隔(驚覺內建性別意涵,為免偏題,以下討論並未深究),的確令人蠻驚諤的。
以指責混淆問責
由於眾網友的追究是希望造謠者「認錯」並「道歉」;根據萌典的定義,前者是指「承認過失」,而過失是無意中犯的錯誤,包括語言運用或心理臆測的疏失。後者則是指向人表示「歉意」,即表達心中不安、過意不去的心意。
不過讀著一系列吃瓜兼獵巫群眾充滿默契的回應,似乎暗示著:說錯話等於說謊!因此不禁想問,在所謂後事實政治迎風而至的時代,說錯話跟說謊的差別是什麼?什麼時候它們會混同?混同後的政治效果又是什麼?
同樣根據萌典,「說謊」是說虛偽不實的假話騙人;其他類似字詞諸如「中傷」,是惡意攻擊或陷害他人;而「造謠」是捏造不實的說詞。這三者都隱含了強烈的主觀意識,也顯示這三種行為的結果是相對嚴重,而值得究責。
誠然,主觀意圖是最難舉證的,但從Vincent的文字看來,似乎更像是記憶落差與情緒失控所造成的誤解,所以他的確有承認過失的必要──即認錯──但他竟然也願意「接受大家指責」,以承擔「說錯話即說謊」的指控。
或許姑且能這麼解釋,對於婚運(不等同於同運)所造成的震盪,令他終究心感不安且過意不去。總是視運動為職志、視眾人為己身的他,為了滅火還是選擇了「道歉」──儘管問責與指責被混淆且錯置了,演變成指責「問責有權者」的場面。
相較於英雄變女巫的Vincent,總統及其團隊竟也轉眼從政策跳票者變成網友口中「最大的盟友」;指責或問責(accountability)都因單一事件而得以被逕自取消,也算是一種政治奇蹟吧!
認同政治的盲區
針對逐字稿事件的「豬隊友」評論,若「豬」的意指(signified)是指幫倒忙、扯後腿,那意味著網友們對同志有兩大假設:(一)受壓迫者「純潔無瑕」;(二)太瞎,認不清政治與社會現實。
關於「無辜的被壓迫者才值得不被歧視」的問題,這裡不多談。所謂社會,從來沒有平行時空,「受壓迫者」(或受害者)也不是個絕對位置,任人宰割的;針對特定議題──「婚」運與「同」運無法彼此代稱──同理遠比同情重要卻困難。
以認同政治(identity politics)為主軸的社會運動中,「認同」既是群體內部凝聚的原因,亦是群體外部支持的理由。因此,對爭取主流社會認可(recognition),「情感」固然是關鍵,無庸置疑。
但認同政治與「政治正確」之間的勾連為何?當無產階級的革命力量不再,取而代之的是逐漸累積文化、社會資本,因而能以特定身份「現身」的中產及小資受壓迫者;透過知識生產的參與,以推進加害、被害二分法的社運工程。
從工廠和菜市場到校園與媒體,鋪天蓋地的「能見度」讓盟軍誤以為人人都有現身的本錢,甚至是現身的責任,漠視組成者具有差異的生命經驗──形成一邊天下太平、情感過剩;一邊瀕臨「不被認同」的危機,因而產生「同志太囂張」的錯覺。
假如我們討論的是「台灣人」的認同呢?正義感與同情心的二分法(如同壓迫者/受壓迫者)其實很武斷,有些暴力,尤其在各種盤根錯節的權力關係之中,它簡化了各種被召喚的主體及其處境的差別,因為沒有人能真的遺世獨立。
社運的風與跟風
另外也看到有些人跳出來反唇相譏:對於那些為了跟風/覺得潮 才參與各種同志平權活動──更換彩虹大頭貼、參加遊行,或是組隊「婚姻平權小蜜蜂」──沒有什麼影響力的,根本不用在乎!
然而在認同政治的邏輯中,跟風者或許更是關鍵。「跟風」就是一種表達立場,無論是基於什麼理由都不容他人置喙;當今社會運動也的確很看重各種直接或間接的動能,唯一能不斷補給以「突除風阻」的,或許就是這群跟風族。
風與跟風之間的關係很複雜,牽涉層面很廣,比如結盟、倫理、訴求、正當性等,但最關鍵的條件還是脈絡(即社會內、外部的氛圍)和權力交換,這一切都需要零散組成分子的牽引與貢獻。只是,「跟風者」的前提仍然是「風」。
風是散逸且廣闊的,跟風者難免跟丟。「風」本身有風向,但也從未是點對點的前進,而是立體地吹著,力道時強時弱。社運團體至多能帶的是風向,至於能吹到哪、吹到誰,而誰又因此帶起其他陣風(甚至逆風),則是難以預期的。
在逐字稿事件中,可以發現對跟風者來說,似乎語句的字面文義比聽者的感受更重要,於是話語在現場產生的效果(perlocutionary act)被忽略了,而沒有聲音「逐字稿」也迫使「細節」缺席。
在這個人人都能是運動主體的世代,「跟風者」的重要性可能不低於「風」本身。然而,雖然理想上或現實上,人人各有目標、策略,但若因個人偏好或自利而不惜排除、切割其他人的參與或貢獻,則根本地否定了「因認同,而動員」的本質。
轉型正義才起步
最初的問題還是可能有效:人們是出於同情心而願意緩解眾生悲苦,抑或投入更多關注於霸權形成的機制與運作,並支持調整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公義」與「公益」畢竟不同,位置與視角必然有其差距。
無論是總統「心裡最軟的那塊」(指勞工)或是護家者對同志族群的羞辱,都沒得到總統垂憐,或許是因為「中小企業也是長期夥伴」,也或許真的沒想到婚權會「衝那麼快」,勞工/同志不都還活得好好的嗎?
最近原民會公布的《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錯解《原住民族基本法》,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土地劃設限縮於公有土地,等於向世人宣告公有土地只要易手私人,「就不可能有傳統領域存在」。
適逢二二八事件七十週年前夕,當時在就職典禮上接受蔡英文友誼喊話的巴奈,事後覺得被欺騙了,吶喊著「不只漢人,原住民也需要轉型正義」,否則這只是一種「選擇性正義」。不過,原民們不也都活得好好的?
現在「活得好好的」難道不需要屬於歷史或未來的正義嗎?英國司法部年初甫「回溯赦免」數千名因雞姦罪受懲的男子;同婚的訴求,也似針對日治政府與國民政府當年獨尊「漢本位異性戀霸權」,回復家庭權的轉型正義舉措。
這年頭轉型正義正夯(不曉得什麼時候會跟其他「政治正確」話話一樣變成髒話),回顧種種不斷經歷「冷處理」的議題,任何違背政治權力分配的都被輕視;然而,正是出於公義(而非公益)的社會想像,被擱置的「現狀」就得不斷被翻炒。
***
本文仍為草稿,預計將全文投稿至【Queerology】。
正義感與同情心長得很像,也經常同時出現,但關照的對象畢竟不太一樣。
如果是出於前者,你留心是否看得到處境;如果是因為後者,你只在乎故事好不好聽。」
這段聽起來有點傷心的話,在臉書上隨筆記下之後竟然被轉發超過一百次,真是始料未及。寫下這段話的脈絡,其實是因為婚權運動最近一些小風波有感。前情提要一下:
Vincent對蔡英文言語「超譯」的血淚控訴、總統府透過「逐字稿」秒回。被控訴「殘酷」造謠者選擇道歉了──向不知名、不特定的任何第三人──終於獲得總統(府)原諒,「誤解已經獲得澄清,這件事就到此為止」。
這整件事有點弔詭,從護家者眼中的神對手,變成婚平者口中的豬隊友;姑且不論兩者為何突然如此珍視「誠信」與「真實」,但眼見英雄/女巫的一線之隔(驚覺內建性別意涵,為免偏題,以下討論並未深究),的確令人蠻驚諤的。
以指責混淆問責
由於眾網友的追究是希望造謠者「認錯」並「道歉」;根據萌典的定義,前者是指「承認過失」,而過失是無意中犯的錯誤,包括語言運用或心理臆測的疏失。後者則是指向人表示「歉意」,即表達心中不安、過意不去的心意。
不過讀著一系列吃瓜兼獵巫群眾充滿默契的回應,似乎暗示著:說錯話等於說謊!因此不禁想問,在所謂後事實政治迎風而至的時代,說錯話跟說謊的差別是什麼?什麼時候它們會混同?混同後的政治效果又是什麼?
同樣根據萌典,「說謊」是說虛偽不實的假話騙人;其他類似字詞諸如「中傷」,是惡意攻擊或陷害他人;而「造謠」是捏造不實的說詞。這三者都隱含了強烈的主觀意識,也顯示這三種行為的結果是相對嚴重,而值得究責。
誠然,主觀意圖是最難舉證的,但從Vincent的文字看來,似乎更像是記憶落差與情緒失控所造成的誤解,所以他的確有承認過失的必要──即認錯──但他竟然也願意「接受大家指責」,以承擔「說錯話即說謊」的指控。
或許姑且能這麼解釋,對於婚運(不等同於同運)所造成的震盪,令他終究心感不安且過意不去。總是視運動為職志、視眾人為己身的他,為了滅火還是選擇了「道歉」──儘管問責與指責被混淆且錯置了,演變成指責「問責有權者」的場面。
相較於英雄變女巫的Vincent,總統及其團隊竟也轉眼從政策跳票者變成網友口中「最大的盟友」;指責或問責(accountability)都因單一事件而得以被逕自取消,也算是一種政治奇蹟吧!
認同政治的盲區
針對逐字稿事件的「豬隊友」評論,若「豬」的意指(signified)是指幫倒忙、扯後腿,那意味著網友們對同志有兩大假設:(一)受壓迫者「純潔無瑕」;(二)太瞎,認不清政治與社會現實。
關於「無辜的被壓迫者才值得不被歧視」的問題,這裡不多談。所謂社會,從來沒有平行時空,「受壓迫者」(或受害者)也不是個絕對位置,任人宰割的;針對特定議題──「婚」運與「同」運無法彼此代稱──同理遠比同情重要卻困難。
以認同政治(identity politics)為主軸的社會運動中,「認同」既是群體內部凝聚的原因,亦是群體外部支持的理由。因此,對爭取主流社會認可(recognition),「情感」固然是關鍵,無庸置疑。
但認同政治與「政治正確」之間的勾連為何?當無產階級的革命力量不再,取而代之的是逐漸累積文化、社會資本,因而能以特定身份「現身」的中產及小資受壓迫者;透過知識生產的參與,以推進加害、被害二分法的社運工程。
從工廠和菜市場到校園與媒體,鋪天蓋地的「能見度」讓盟軍誤以為人人都有現身的本錢,甚至是現身的責任,漠視組成者具有差異的生命經驗──形成一邊天下太平、情感過剩;一邊瀕臨「不被認同」的危機,因而產生「同志太囂張」的錯覺。
假如我們討論的是「台灣人」的認同呢?正義感與同情心的二分法(如同壓迫者/受壓迫者)其實很武斷,有些暴力,尤其在各種盤根錯節的權力關係之中,它簡化了各種被召喚的主體及其處境的差別,因為沒有人能真的遺世獨立。
社運的風與跟風
另外也看到有些人跳出來反唇相譏:對於那些為了跟風/覺得潮 才參與各種同志平權活動──更換彩虹大頭貼、參加遊行,或是組隊「婚姻平權小蜜蜂」──沒有什麼影響力的,根本不用在乎!
然而在認同政治的邏輯中,跟風者或許更是關鍵。「跟風」就是一種表達立場,無論是基於什麼理由都不容他人置喙;當今社會運動也的確很看重各種直接或間接的動能,唯一能不斷補給以「突除風阻」的,或許就是這群跟風族。
風與跟風之間的關係很複雜,牽涉層面很廣,比如結盟、倫理、訴求、正當性等,但最關鍵的條件還是脈絡(即社會內、外部的氛圍)和權力交換,這一切都需要零散組成分子的牽引與貢獻。只是,「跟風者」的前提仍然是「風」。
風是散逸且廣闊的,跟風者難免跟丟。「風」本身有風向,但也從未是點對點的前進,而是立體地吹著,力道時強時弱。社運團體至多能帶的是風向,至於能吹到哪、吹到誰,而誰又因此帶起其他陣風(甚至逆風),則是難以預期的。
在逐字稿事件中,可以發現對跟風者來說,似乎語句的字面文義比聽者的感受更重要,於是話語在現場產生的效果(perlocutionary act)被忽略了,而沒有聲音「逐字稿」也迫使「細節」缺席。
在這個人人都能是運動主體的世代,「跟風者」的重要性可能不低於「風」本身。然而,雖然理想上或現實上,人人各有目標、策略,但若因個人偏好或自利而不惜排除、切割其他人的參與或貢獻,則根本地否定了「因認同,而動員」的本質。
轉型正義才起步
最初的問題還是可能有效:人們是出於同情心而願意緩解眾生悲苦,抑或投入更多關注於霸權形成的機制與運作,並支持調整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公義」與「公益」畢竟不同,位置與視角必然有其差距。
無論是總統「心裡最軟的那塊」(指勞工)或是護家者對同志族群的羞辱,都沒得到總統垂憐,或許是因為「中小企業也是長期夥伴」,也或許真的沒想到婚權會「衝那麼快」,勞工/同志不都還活得好好的嗎?
最近原民會公布的《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錯解《原住民族基本法》,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土地劃設限縮於公有土地,等於向世人宣告公有土地只要易手私人,「就不可能有傳統領域存在」。
適逢二二八事件七十週年前夕,當時在就職典禮上接受蔡英文友誼喊話的巴奈,事後覺得被欺騙了,吶喊著「不只漢人,原住民也需要轉型正義」,否則這只是一種「選擇性正義」。不過,原民們不也都活得好好的?
現在「活得好好的」難道不需要屬於歷史或未來的正義嗎?英國司法部年初甫「回溯赦免」數千名因雞姦罪受懲的男子;同婚的訴求,也似針對日治政府與國民政府當年獨尊「漢本位異性戀霸權」,回復家庭權的轉型正義舉措。
這年頭轉型正義正夯(不曉得什麼時候會跟其他「政治正確」話話一樣變成髒話),回顧種種不斷經歷「冷處理」的議題,任何違背政治權力分配的都被輕視;然而,正是出於公義(而非公益)的社會想像,被擱置的「現狀」就得不斷被翻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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