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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唸書的時候,看到了一個連怎麼發音都無法確定的字[parrhesia]
於是我太好奇地查閱了一下,原來它在希臘語中是指「說出全部」的意思
在英語中,通常翻譯成「自由言論」(free speech)
在法語中為franc-parler,德語中是Freimütigkeit
Parrhesiastes則是指利用parrhesia的人,即說真話的那個人

想到一些人、一些事,不知所以然
天外飛來一筆Tori Amos那首【Silent All These Years】
在腦海中,不斷地重覆播送著...

言歸正傳,關於[parrhesia]這個字,Wikipedia上是如此寫著的:
它在修辭學中同時表徵了「坦率」及「真實」兩個意義
(a figure of speech described as “to speak candidly
or to ask forgiveness for so speaking)

Borrowing from the Greek [παρρησία]
(πᾶν “all” + ῥῆσις / ῥῆμα “utterance, speech”)
而parrhesiastes則是[παρρησιαστής]
It means literally “to speak everything” and
by extension “to speak freely,” “to speak boldly,” or “to speak candidly”.

這個字不僅指涉說話的自由(freedom of speech)
更隱含了「為眾人之善說出真相」的義務
(obligation to speak the truth for the common good)
即便parrhesiastes必須冒著個人受害的風險

Michel Foucault在《真話無懼》(Fearless Speech,1983)一書中
依此推展出parrhesia在現代論述中的意義:
One speaks openly and truthfully about one’s opinions and ideas
without the use of rhetoric, manipulation, or generalization.

進一步而言,當一個人需要「說真話的直率」時
是當其所言與「真實」之間有相當程度的關係
而該言論中之真實將使自己陷於危險之境地
但出於道德性、社會性、政治性或法律性之義務,仍堅持坦誠

在公共場域中,身為「直率誠實的使用人」(user of parrhesia)
通常是社會地位或經濟狀況較那些他/她揭露真相之對象
(whom he is revealing)
相對弱勢的人(less empowered)

最後,Foucault在《真理的概念》(The Concept of Truth,1984)中
用了一個例句做了小結:
It is necessary to speak with parrhesia, without holding back
at anything without concealing anything.

由此可見,parrhesia在經過Foucault的詮釋後
不僅涉及了「坦率」(candidness)與「真實」(truthfulness)的意義
更包涵一種符合良知、遵守規範的「道德勇氣」(moral courage)

突然我想到這陣子沸沸湯湯,關於【非核家園】的議題
吳易叡老師在《我們正在指揮一場風暴:一則核安啟示錄》一文中
道出了我唸global health law到現在最大的困惑:
和許多健康爭議面臨的難題一樣,誰是專家?甚麼才是有力的舉證?
專家在龐大的官僚系統中又替誰說話?

這些問題往往都是災害發生後才會有人開始問,而且往往也都無從解答
WHO [誰?世界衛生組織?] “rides in the whirlwind and directs the storm?”
那篇文章是在這波「不核作運動」中,看了最令我反思啟迪的
科學如何才能客觀且中性的?當它需要大量的支持和資源時

剛好讓我也想到了在【國際法與全球憲政主義讀書會】中
大夥兒總是津津樂道地討論著國際組織的authority & competence
吳建輝老師說他看好WHO,最有機會成為constitutionalization的典範

某種arrangement因此成為需求,如WHO-IAEA間關於核能發展的協定
(Agreement between the World Health Organisa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原來還有比WTO-IMF更早開始互相篏制、彼此掐喉卻佯裝共事的例子
這也算是cooperation & complentarity的一種展現嗎?

話說WHO終於願意更積極地處理酒精的問題了:
“There was no room for complacency.” 有越來越多證據顯示
政府有必要保護人民免於受到飲用酒精飲料對健康所導致的負面影響

不論是其對人造成之身心健康的損害,致癌率、慢性病
甚至間接引發的暴力及意外事件
從公衛跟醫學的角度來看,老早就應該加強規範了
摒除自我良知的natural call(難道這就是所謂的parrhesia)
我其實完全是出於酸葡萄的心態,在寫上面那段話

憑什麼菸草跟娛樂性藥物被管成這樣?
國際社會甚至以共識通過大大小小多邊公約而視為創舉、沾沾自喜著
至少酒精飲料(最好是以後還有反式脂肪、代糖)也全都被制
讓大家知道因特定行為被標籤化、全民監控癮君子
跟「為了你好」的健康捐是教人多麼尷尬彆扭的事

我沒有說這些措施一定是壞的、必然是錯的
只是期待「世界更安全、更健康、更太平」就是了
你說是不是呢,董氏基金會(及其背後代表的所有財團)?

人類時常在信任與不信任之間徘徊,明知它是怪物卻只得選擇先接受
談health for all、global health equity and justice或許都還有點太遠了
當「健康人權」(health as a human right)如此基本的概念都無法實踐

整個辯論的口水混戰裡,遑論parrhesia
我們在constitutionaliz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的期盼中瞥見一個字
一個從來不曾中性過、中文翻譯百百種卻沒人敢定義的字:Humanity
人類?說是主體還行得通;人性/人道?貌似就太多了

要眾人憑理性、良知和友愛,利人而利己地自我發展、自我約束
這麼大頂帽子下:What’s [reason], [conscience] or [brotherhood]?
先看看大家是否都能誠實地面對自己的靈魂吧!?
想要什麼?不要什麼?留什麼?廢什麼?為何爭議?為何而戰?

然後我就又想起最近在【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的部落格上
針對「青年樂生聯盟」(樂青盟)發起的「樂生徒步行動」
所發表的一篇文章《讓我們可以成為說謊的人》
很多朋友都不約而同地分享了,不論是不是真的有看完

公民記者胡慕晴最後點出了一個讓人自慚形穢卻理直氣壯的問題:
被迫成為一個說謊的人,或儘管只是一個不主動說出真話
或阻止別人說真話的人,難道真是universally-shared的官僚文化嗎?

抑或,假如真有common nature of humanity
「明哲保身」會不會比「設身處地」其實更值得被列入了?
讓我不禁思考上週讀書會時,陳言博學長事後語重心長的心得分享

從樂生出發,看見自然、看見弱勢、看見發展、看見政治
唯獨不見公平正義,但又有誰能切中要害地澄明這層霧玻璃
然後大師Michael Sandel就會搶著想要回答另一個核心的爭點:
“Why shouldn’t we trust markets with our civic life?”

From having [market economy](市場經濟)
to becoming a [market society](市場社會)
從一個追求生產力有效的工具,變成一個促成社會變遷的主流思想
需要思考的一個問題是:What money can’t buy? And, why not?

幾乎說服了所有人的「自由競爭」、「比較利益」等市場理論
是不是應該有其「道德界限」(moral limits)?
尤其當我們明明看見那些不證自明(prima facie)且已經發生的問題
為何人們還不願意停下來?大家在等什麼?

Sandel提出的【正義論】中,對修正社會發展的路線有兩個重點:
(1)Inequality in education, health care, public policy, political choices:
“Marketization sharpens the scheme of inequalities by classifying needs.”
(2)Undermining social practices from values, norms and attitudes:
“Markets change the characters of goods when it is not simply material.”

Democracy does not require perfect equality,
But it does require that the citizens share their common lives.
商品化(commodification)不該商品化的事物,會破壞民主的真正價值
因為日常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細節都將出現階級與差異

我又回頭重聽了【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幾段影片
這裡唯一教人無法否認的parrhesia是:
「政治與哲學充斥在所有人所有的生活細節中
 只要你無法離群索居,只要你需要做出選擇」
會有一些來自經濟學的想像,一些來自社會學的判斷,談論著「道德」

很多時候,會發現法律的規範力量對人的影響是最薄弱的
出於絕大多數人對「法律作為工具」(law as a tool)以偏概全的想像
但法律人若也從這個出發點發出parrhesia,反倒讓人無法接受了
因為What we are here talking about is [law].
It is much more than anything simply as [enactments] or [jurisdictions].

法治如何?正義如何?公平如何?誰的說法為真?
絕大多數人(當然包括學者)都寄望用邏輯解套,至於解不了的就靠感動
回到「人性作為良善的最終判斷(final judgment)」這個命題
或許經驗法則或實證研究(empirical research)也能拿來嘗試看看

政治評論人陳方隅最近就在【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上
針對不食人間煙火(或是忘了人間煙火味道如何)因而失言的郭台銘
發表了一篇題為《「民主不能當飯吃」?郭董,你錯了!》

文中提到,雖然民主不能當飯吃,但是民主不只保障人人都有飯吃
更保障了人人都能有尊嚴地吃飯
實證研究即顯示民主帶來的好處中,最重要的就是
民主國家的經濟發展比非民主國家還要好。其因果關係可能包括:

一、民主政治較能夠保障個人的財產權、提供穩定的經濟環境
  所以才能吸引更多人放心地前來投資
  (Goldsmith, 1995、Nieman and Thies, forthcoming)

二、在絕大多數案例中,民主有助於提升國外直接投資
  (FDI,Asiedu and Lien, 2010)
  尤其是增加了大型跨國公司的投資(Busse, 2003)

三、民主提供穩定的經濟成長
  而不像獨裁國家的經濟成長是暴起暴落(Quinn and Woolley, 2001)

四、民主有助人力資本的形成,因為民主政治更願意把經費花在社會福利
  保障人民生活(Avelino et al., 2005)
  帶來更高的基礎教育經費和教育普及率
(Stasavage, 2005、Harding and Stasavage, 2014)
提供更好的基礎建設(例如電力舖設率,Olken, 2010)
較佳的公共服務(Lake and Baum, 2001、Baum and Lake, 2003)
較高的基層民眾生活滿意度(Brown and Mobarak, 2009)

五、民主政治能帶給人民較佳的健康水準、嬰兒存活率、人類發展指數
  (Gerring et al. 2012)
  以及選出高教育水準的領導人(Besley et al., 2011)

不過,民主確實不是萬靈丹,文中也點出一個不能忽略的現實:
學術研究同時也指出,民主國家對於控制貧富不均(Timmons, 2010)
控制通貨膨脹方面(Desai et al., 2003),比起非民主國家沒有較佳的表現

或許誠如前英國首相Winston Churchill所說的(1947):
Democracy is the worst form of government,
except for all those other forms that have been tried from time to time.

縱然「天賦」人權,但人權從來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不論是公民權、政治權、經濟權、社會權還是文化權
上至悉聽既得利益者尊便,溫飽成了看政府臉色的福利權
下至只求最低限度免於恐懼,還是要看政府臉色的自由權

當然「司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但從沒想到在商言商者
竟會誤以為自己的自由(小至從商,大到言論)是憑空握在手上的
莫非向來執著於「天賦人權」的信徒們,真的相信人權是從天而降嗎?
簡直對「天賦」二字有望文生義的誤解,但姑且不談這麼簡單的事
民主政治,「以民為本」在這件事上,也只是第一步罷了

友人賈培德固然也指出了缺失:(不過民主的討論總是很多闕漏)
雖然文中引用了許多證據想證明民主會帶來經濟發展
但在政治學中,民主與經濟發展的因果關係常是難解的雞生蛋蛋生雞議題
所以我們才會在入門時就得學「發展民主的政治文化與經濟條件」

同時,這裡的民主應該不只是指民主制度
而是政治部門的權力流動能真正達到理想標準,那該結論似乎下得武斷
「民主」與「均富」可能都只是一種現象,而難以成為彼此的成因

回過頭來,在理論基礎上
其實越民主,越小政府的政府體制,越難達成「人人都有飯吃」
越貼近社會主義甚或共產主義的大政府體制反而越有可能達成
(這裡排除了道德風險的影響,純談理論設計)
說民主制度保障了「人人都有飯吃」,培德兄認為尚須更多推論

其實我也承認言之尚早
不過,對我而言,社會主義(甚或共產)
反而比較像是相對於資本主義(或自由市場那套)的理論
卻不一定與民主政體或制度必然關聯,甚至相互扞格

民主相對應的應該是獨裁等人治為本的政治系統
Dēmokratía(δημοκρατία)中dêmos(δῆμος)的本意
指稱的應是國家的內涵及其衍伸之政府治理的正當性

至於經濟制度的定位、政府之於市場的角色,則可能得另當別論
或許能以北歐式的社會主義式的民主制度,或者德國的第三路線為例
當然,這也是理論(理想)上來說,並不必然可以完全複製到所有地方

最後想說的是,前幾天正好看到【浩劫奇蹟】(The Impossible)重播
朋友們在身旁也侃侃談起近來發生大大小小極端氣候的現象和災害
近期澳洲、巴西的熱浪、中東的洪災和暴風雪
菲律賓超級颱風Trami、美國西南地區的大旱、甘肅的五月雪

呼應最近一則恐嚇式(唔?)的新聞:
《16年來最強的聖嬰現象即將來襲,歐巴馬呼籲正視氣候變遷危機》
在坊間、在專家之間流傳著,結語道盡了所有非懷疑論者對未知的憂慮:
「大自然的力量雖然無聲無息,卻從未停止。」

20世紀超強聖嬰發生在1982-1983年與1997-1998年的冬季
都曾造成重大損失,而WMO表示:
自2012年以來,全球大致處於「聖嬰中性」狀態
(即聖嬰或反聖嬰現象均未發生)
但今年很可能再次出現聖嬰現象,而且非常劇烈

在「氣候變遷法制」(climate change law)一直無法有顯著進展的同時
越來越多學者跟政治人物已經退而求其次
希望國家跟國際組織多著墨「災難應變法制」(disaster response law)
如果大家對於事前預防這麼勉為其難,那麼至少在事後補救多用點心好了

人性甚或如此,「激發同情」難道比「引發恐懼」來的具說服力?
「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姑且不論永續發展能走到哪一步
我卻難得悻悻然地慶幸毋庸為自己的下一代擔心
這是少數身為同性戀者值得開心的事嗎?那也要真的世界末日才行啊!

在那之前,還是得先「明哲保身」:The IDAHOBIT of 2014 is coming.
(1990年5月17日,WHO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中除名)
原本一直很想在當天做些什麼,或至少說點什麼
因故無法參與幾個慶祝(贊聲)活動有些可惜

為紀念這個極富意義的日子,並喚醒人們關注因未知而恐懼
而加諸在多元性別社群(LGBT)身上的各種歧視、暴力行為
及具有偏見、排除效應的國家政策與法律
同志人權組織號召世界各國將每年的5月17日訂為「國際反恐同日」

同樣地,針對跨性別者的汙名標籤及社會壓迫更嚴重
相較於同性戀者與雙性戀者,所遭受到的歧視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故在這幾年也加入了Trangender的族群(變成IDAHOBIT)
希望社會也能夠逐漸消弭對跨性別的歧視與恐懼

我想先以Conchita Wurst的[That’s What I Am]這首歌掀開序幕
想為自己的生活裡增加一點突破,尤其是對non-gay的社群
離出國的日子越近,就越忿忿不平、惴惴不安
期許自己終有一天有勇氣成為一個parrhesiastes
在那之前,或許還需要多一些時間跟磨練再想想、再試試吧!

That’s what I am. That’s what I’ll always be.
I don’t wanna be silent, ‘cause this is my destiny.
That’s what I was.
That’s what feels good to me, and nothing will change me.
That’s what I’m meant to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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