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在臉書上提問到:「的確。每個地方有各自仍須對付的問題。第三世界和其他發展中國家在各醫療領域中,都仍然有十分嚴重的健康落差和醫療不平等的情況,這點還是WHO的主要工作之一,希望將來能有所進展。不曉得除了歐洲以外,有沒有其他地區的運動者也有在動員《國際跨性別去疾病化行動日》這件事,這點讓我也蠻好奇的。」

關於跨性別者的尊嚴與人權,陳薇真(跨性別倡議站發起人)說:「歐美和第三世界仍有進程差異,當第一世界成功將成人去病理化、而將戰場轉至兒童病理化時,第三世界仍然面臨著專業心理師/內分泌/整外醫師不足(如貧窮鄉村國家哪來符合專業證照制度要求的醫師)以及成人性別轉變醫療需求尚未資源足夠及可近,兒童除了去疾病醫療以外更迫切的一系列社會支持條件問題(父母、學校等)。」

關於國際論述架構下,跨性別者的健康權不平等是一個重要的議程,因為「跨性別者的生命」幾乎都是日常醫療化、醫療日常化的。以前我也花時間在搜集哪些國家文件、哪些跨國機構聲明了什麼,但「其實反評估這部份還是蠻重要的,台灣目前有重回評估緊縮的趨勢」,因此「後來覺得,還是得回到國內整體的醫療環境來看,其中仍有許多結構性問題,如健保制度、醫院私有財團化、醫療人員勞動條件和罪刑化醫療訴訟等等等,太多太多了」,「另一部份是改變親子關係及社會怎麼看待跨性別者的問題」。

性平專家或行動者往往不一定瞭解基礎醫護人員的現況,整天要推這推那要評鑑,最後搞死醫護。尤有甚者,「具政策影響力的性平專家不見得和和跨性別社群工作溝通過,或是回到跨性別群體的社群瞭解及整合社群內部的分歧」,因為整個(被整體化的)社群內部成員,雖然同是跨性別者,但在同一個議題上往往都會有南轅北轍的立場。許多由下而上的中介過程工作,然而就現況來說,台灣往往是願意踏實做社群及各方溝通的人少,這是陳薇真一路走來的心路歷程。

由於最近才開始學習相關議題,也才接觸到「跨性別倡議站」和陳薇真以前的許多文章,覺得獲益許多,對於回頭再讀英文文獻也更有具體想像,尤其當我首次瞭解到女同志女性主義(lesbian feminism)、國家女性主義(state feminism)、和跨性別女性主義(transfeminism)之間的恩怨糾葛,以及跨「性/別」之間的差異對於性/別認同流動性的影響。坦白說,自己以前對相對議題太欠缺意識了,所以我感激任何在跨性別運動上現身、耕耘與推展的每一個真實生命故事,我才有機會事後回顧之前的發展。

陳薇真的分享很真切,可以感覺在運動經驗中瞭解或看到很多性/別政治(trans politics)那一面。在設計議題的議程上,不論社會的或個人的,可能還需要更多反映現實的「多元的生命書寫」(比如最近「苦勞網」登出的一篇文章《增加可見度也幫不到我這種非男非女的跨性人》(翻譯自Alok Vaid-Menon, ‘Greater transgender visibility hasn’t helped nonbinary people – like me’, The Guardian, 13/10/2015)。

除此之外,或許上升到談判的場域(個人抵抗/社會運動之外的「正式政治」),個人間/社群中相互磨合的「多層次優先取向」(或許對政府、對社會才至少能有更一致訴求與對話內容?!),但我想我自己看得也還不夠,還得再繼續瞭解跟追蹤,以免顧此失彼,有如近來主流同運份子試圖與兒少性慾(基於父母普遍的恐同現象)保持安全距離(雖不至切割),因此引發檯面上的同運人士與「人民民主陣線—貧窮同志參政團」之間的緊張關係。

至於談到「恐同」(homophobia),這在歷史上的所有文化和國家中是根深蒂固的。在某些階段和文化裡或許是開放且諒解的,但也有非常暴力且血腥的時候。許多自詡為自由民主的國家都曾經拒絕保護性弱勢群體不受國家懲罰、宗教暴力或個人攻擊等侵害。恐同者的論述通常都是訴諸於宗教經文、社會和文化規範,而不是科學證據和人文理論。總覺得whatever-盟一定也是參考了這篇文章(Kedar Maharjan, ‘The Theories of Homophobic Violence’, Gaylaxy, 02/11/2015)。

它為恐同整理了以下六個理論,分別是:【一】「社會控制」(social control)論。這通常與父權主義、男性霸權(male hegemony)和厭女情結(misogyny)一脈相承,因此性/別間的位階不應任其混亂。【二】「罪惡」(sin)論。這本來只是與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有關的說法,因為殖民時代的關係,再到後來的全球化,使得這些言論也像傳染病一樣無遠弗屆了。

另外四個是近幾年來比較退居幕後(成為某一世代的人的(潛)意識型態)了,包括【三】「性角色」(sex-role)論:這與許多文化相信男、女的性別在性行為或情慾上須與其被期待的角色一致相符,比如雄性與雌性應分屬於插入與被插入的性角色。【四】「環境」(environmental)論。這個派別的人相信同性戀是因為社會環境的不良影響所造成的,認為同性性傾向是可選擇的,被用來正當化許多殘忍的矯正治療。

還有【五】「(達爾文)進化」(evolutionary)論。這與相信人類存在的目的在於繁殖生育的出發點有關,因此排斥所有無法達到此目的的人類行為,包括失能的異性戀者。至於【六】「疾患」(illness)論。這與醫學在歷史上針對同性戀的態度經常反反覆覆有關,成為社會和政治控制工具最有利的科學依據,就算其決定多半是「投票」來的,但因為國際組織(們)的大力關切下,「(偽)科學」已漸漸失其正當性及權威性(儼然是一種典範移轉(paradigm shift))。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