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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久沒寫網誌,拿一篇為求職而寫的自傳來搪塞~

 

 

三十幾年前在泰國曼谷出生,其實已經不記得是幾歲搬到台灣的,只知道自己現在一句泰文也不會講,不過對那個城市始終有股微妙的情感。高中考上一所男校,對許多事仍懵懂;當時因為不愛唸書,總喜歡窩在成功高中的輔導室裡聽大夥兒聊天,或哭或笑,見證了若干年輕男同志愛恨交加、自我否定、相互取暖、初嚐禁果、被迫出櫃的故事。

 

成年後跑到中興大學唸書,從熟悉的台北搬到台中,這一次是自己選擇離家的。當時,因種種因素對長年不在家的父母不甚諒解,當知道他們即將返家時,一心只想逃跑;曾許多年和他們都不親近,一直陪伴相挺在身邊的弟弟成了我最大的靠山。在台中學到了很多「街頭上的知識」、參加了大大小小歌唱比賽,但就是沒把父母期望的法律唸好。

 

直到大學最後一年,接觸到國際法和傑賽普模擬法庭辯論比賽,突然開竅了!那是中興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參賽,在瞎子摸象中我們竟得到了季軍。自此自信大增,因此考研究所時,都將目標設定在「不那麼法律」的法研所和國際關係,最後運氣很好地以榜首考進了東吳法研所國際法組;猶記得,當時我總期許自己能像海綿盡全力接受新知識。

 

也不諱言,那些年幹了很多荒唐事,不過我並沒有因此對國際法和國際政治失去興趣。受到幾位老師欣賞,我一口氣做了好幾個不同研究計畫的助理,其中有一年半還特地休學,擔任一項關於台灣參與世衛計畫的專任助理;總被戲稱「唸最久的碩士生」,終於拿到傑賽普模擬法庭國際賽的門票,取得台灣代表隊歷來最佳成績,至今仍未被打破。

 

唸研究所中期時就考上公費留學了,但因感情緣故,自己不斷延宕出國進修的計畫,後來在論文通過後才下定決心申請學校,當時大多仍以健康權的規範與實踐為研究主軸。幸好伴侶很體諒也一直都全力支持著,我們就從出國那刻起開始展開遠距離的關係,也從中探索開放式關係的可能性,因此我們後來也都各自認識其他對象,彼此都很友好。

 

到了英國,一開始其實是在薩賽克斯的法律系攻讀法學博士,研究的課題是同志健康不平等。當時主要的指導教授不喜歡同志人權議題,也不鼓勵參考社會理論與政治理論,作為分析及批判「國際法付之闕如」的工具。曾一度相當沮喪,後來因緣際會接觸到新媒體,開始參與法律白話文運動,因此才能在頻頻受阻的情況下繼續自己的研究之路。

 

那段時光並非不充實,也非毫無收穫。在與主要指導教授不和的僵局中,我將觸角延伸到法律系之外,參加了大大小小的講座、工作坊和研討會,取得社會研究方法的文憑和英國高等教育協會的副會員,認識到來自不同領域的學者,多了很多時間對話、思考、沉澱、寫作,累積了不少發表。這些都是「正常」的博士生發展軌跡不易遇到的契機。

 

後期蒙幸運之神眷顧,受到兩名社會學老師的青睞,也在當時第二指導教授支持下,脫離法律系、轉到社會學系,也才終於一路順利地完成論文、口試,取得社會學博士的學位。過程中,不同事件發生都觸發我對社會理論、文化研究、批判人權研究、國際政治社會學等知識論與方法論上的興趣,而這也體現在我強調跨領域重要性之教學實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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