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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活著 有自己的價值 不為別人 只為自己 那才稱得上"存在"

或許 我們感謝上帝造天地 訂紀律
但我們活著為自己 因為上帝要我們像祂的子民 擁有尊嚴

或許 我們感謝父母生.養.教.育
但我們活著為自己 因為父母要我們出類拔萃 獲得成就

或許 我們感謝朋友溫暖的陪伴與叮嚀
但我們活著為自己 因為朋友要我們相偕相伴 才講義氣

或許 我們感謝愛過我們的人付出與關心
但我們活著為自己 因為愛過我們的人要我們相信 愛過我們有意義

或許 我們感謝我們愛過的人接納與肯定
但我們活著仍舊為自己 因為愛過我們的人要我們證明 放棄可惜

就算是老師 教授 同學 網友 過客 路人 都要我們活著為自己
因為我們的價值存在於 我們受教 相知 認識 經過 即使是匆匆一督
一言一行都有背後的定義 因為我們存在有意義

既來之 則安之 同理 既生之 則活之
沒有任何一件事情 任何一絲挫敗 足以令我們驟下決定離開自己
談"死" 是懦弱 是不願面對 是盲了 所以睜眼不見 充耳不聞

每次衝擊 都使自己不再空虛 每次碰撞 都使自己更有勇氣
如此 跌倒才意義 否則 只是泛泛之輩
失去了 看見未來美麗的權利 對所有人及全世界 是項損失與挫敗

因此 請記得 人活著 為自己存在 不為任何人
無論是否相關 是愛是恨 都與活著的本質無牽扯 因為自己擁有自己的決定權
如果你知道自己還賸下多少璀璨的光陰 那你怎麼捨得放任生命如此繼續

請相信 這不變的真理!!!

謹獻給 我不成熟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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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LPH Po-Han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