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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許許多多風波,讓我不禁想起Gilles Deleuze在《反俄狄浦斯》(Anti-Oedipus)裡,那句經常被引用的話——經朋友提醒,事實上是轉引,原句出自Baruch Spinoza的《神學政治論》(Theologico-Political Treatise):

“Why do men fight for their servitude as stubbornly as though it were their salvation?”

人生何其難,長大了就變討人厭的「大人」了。但,怎樣算大人?怎樣叫討厭呢?

XX 和平 XX

美英法又空襲了敘利亞,NATO也不意外地立馬按讚,看到那一副「自我正當化」國際秩序警察角色(好像全世界的災難都不是牠們留下的爛攤,而牠們非得介入不可)的嘴臉,就覺得噁心。

用空襲對付(傳說中的)化武,還洋洋得意、沾沾自喜,那好大喜功的樣子真是讓人毛骨悚然。回頭看幾年前寫的那篇《打在伊斯蘭國身,痛在敘利亞心:是列強知法犯法,還是國際法在改變?》,當初是說要打「伊斯蘭國」,今天是真的要鏟阿薩德。

到底歐美還要靠這場衝突發多少戰爭財、搏多少版面、挽救多少國內支持度、粉飾多少冷戰格局、毀壞多少國際法,敘利亞才有機會全身而退?繞過所有現有法律和原則就開打,就是故意惹人生氣!

遊戲自己開,自己設遊戲規則,然後自己破壞,最後再說遊戲規則變了——但還是看到有朋友拍手叫好,深信這就是實踐、實現人道與正義的唯一途徑,讓我生氣(抑或說失望、難過)了好幾天。「但為什麼我的情緒那麼容易受到影響呢?」,我心想。

XX 人權 XX

就在忿忿不平的隔天,我讀到《希望的證據》(Evidence for Hope: Making Human Rights Work in the 21st Century, 2017)這本書的書評,感覺很有意思。

作者Kathryn Sikkink提到一個重點:那些成天批評「人權」不夠好、沒用、快完蛋了的人:到底(潛藏在各批評者心中的)「是在跟什麼比呢?」結果是,沒人真的說得出口,都是基於一種「想像」,一個理想主義式的失望。

然而,這些批評者卻忽略了那個想像也是「人權」這個概念在追尋的(否則也不用70幾年來一直在轉化、發展、改變了)。不過,我相信,更多時候對「人權」指指點點的人其實沒有真的讀過人權(甚至《人權宣言》)。

也就是說,他們是在想像有個概念叫人權,全憑生活經驗「感受」或「聽說」而來。這種很妙,因為他們常常忽略一個點是:「指指點點」那個當下、那股衝動、那份快感,絕大部分是人權受到保障而來的。不是每個人都能有餘裕罵人權的啊!

Sikkink還有提到另一個有趣的事:資訊大爆炸所產生的「認知失調」。感覺好像看到很多壞消息(而且通常傾向記得壞消息),就覺得末日要來了,殊不知人權其中一項重要目標就是「揭露惡行」——“No news is good news”,這麼想就太天真了。

絕大部分,認為「世界更慘了」的人,根本從未(或許也無從)證明「為什麼更慘」,只會指出很多「令人心痛」的新聞,但那是以前看不到的啊!另一個回應Sikkink好像並沒提到(記得之前有在其他書還是文章讀到過):批評人權一切種種的,從來沒考慮過提出「替代方案」。

XX 希望 XX

好啊!那不要用這套,要用什麼?怎麼用?誰會用?不會構成「新霸權」?——結果那些自詡以「批判角度」看穿現實(realities)的人,往往比誰都還烏托邦主義。我記得我當時讀到這段話時,整個人深感窘迫,因為這已經不是有沒有建設性的問題了,而是根本上地自相矛盾。

這裡要強調的是,作者說的不是保障人權的「制度」,而是一種「概念」工具。因為很多人批判人權,是從具體批抽象、從例外批原則。朋友說,Sikkink應該算是對於人權發展相對有信心的學者了。

Sikkink跟一群政治領域的學者,提出了一個叫做螺旋模型的東西(近來好像因為中、美「例外」的原因,而被修正了),認為:只要威權體制能逐步吸收人權的概念,就可以讓內部的行為者慢慢的擴大活動、推動體制改變,並且在過程中提升人權保護。

總之還是要回到民主體制跟公民行為者,跟不少人的觀點差不多,認為這是少數有效提升人權的手段。然後「隱善揚惡」這個問題,在Edward Luck & Michael Doyle在“closing the compliance gap”裡也有提到相近觀點:大眾的意識、更願意參與的媒體、科技的進步,都讓「不遵循」很難保密。

XX 法治 XX

其實,好像有好一陣子沒讀國際公法了。前陣子藉前俄國特工Sergei Skripal 在英國「被中毒」案,逼自己回頭複習一下幾個久沒碰的公約,也寫了那篇《冷戰再起?國際法規範真空的間諜活動》。年初追完 The Americans 還歷歷在目(第四季有提到化武),也和情報行動有關。

不過有朋友問到一個有趣的問題:「間諜能不能代表國家?」因為間諜是否代表國家好像不是關鍵,當人被抓到時,他若代表國家,那他應該不能被審判(因為主權平等原則)。

但他的任務本身又一定違反當地法律,所以派遣國也不會願意由他代表,否則就太容易成立國家責任,也不符合「理性國家傾向不違法」的假設,因為這就是個普世又歷時的實踐。或許這也是國際法真空的原因,因為「大家」都想做一件「別人不想你做,但你又非得做」的事。

XX 健康 XX

這陣子剛好在寫醫療社會學的部分,受Ivan Illich和Michel Foucault的互批啟發很深——我們能怎麼談「健康」,從身體還是從生活的角度?這讓我想到本世紀最夯的兩個關鍵詞:「致癌」與「成癮」。

在這之前,才剛啃完Randall Packard的《全球衛生史》(A History of Global Health: Interventions into the Lives of Other Peoples),也剛好讀到他的訪談。不真的算真知灼見,大都是老問題,但在政治場域中(或所謂「治理」層次上)卻鮮少被當一回事,簡直「Health For All自助餐」。

當代關於「健康」的話語、知識與行動,總是集風險管理、科學不確定性(或然率)、健康監控、健康促進、良/劣生活品質、醫療支出、歧視、非傳染性疾病、「十大死因」等話術於一身。而前陣子,我才剛在法白上規劃了【吸毒與用藥,犯罪或成癮?】這個專題。

不論國內外,都常傳出與毒品有關的新聞事件——這不僅讓社會中「自詡清醒」的成員們覺得焦慮,也讓「被不清醒」的成員們深感恐懼。但理智與迷幻之間,究竟能有多大區別,各自又有什麼拉力和推力,讓「人」非遊走其中不可。

眾多不斷攻佔媒體版面毒品新聞,除了讓屢屢向毒品宣戰的各國政府顏面無光外,似乎也在提醒我們,這些「物質」充斥在我們的生活周遭,而它們對社會的影響既特定又廣泛,讓任何社會制度(包括嚴刑峻罰)都顯得力不從心。但,「我們真的了解毒品嗎?」

XX 愉悅 XX

今天晚上看了《性福農莊》 (Ander),算是這兩年看到最「酷兒」(queer)、最多元成家的電影——這讓我想到最近剛出中選會的「護家盟反同婚三大公投」的事件,但我拒絕去多想,太痛苦了,尤其是看到「酷兒學者」的落井下石,更讓人莫名傷感。

宗教與統治者之間的關係何其複雜。前陣子發現阿富汗(塔利班政權時期)搖滾「女」團Blue Burqa的時候,感觸也很深:宗教自由遮掩的不自由、文化相對論隱藏道德絕對主義,都是論述人權不得不面對的社會性問題——但終究無人無社會,無社會則無人權之必要。

Anyway,回到電影吧!《性福農莊》的「酷」,不是因為主角們的「異」,而是他們的糾結、糾纏、矛盾、無奈,卻又「爽」,而讓觀眾(指我自己)既能感同身受,又因成長背景不同而得以旁觀者清。

是那麼難以言喻,各種情慾與情感複雜交錯的經驗——又不是壓抑,也不耽溺;不刻意歡樂地假裝沒事,也不真的悲催地要人痛苦的要命。每一個情節的轉折都有太多理論工具可以用來分析,但最後就是能讓人覺得了然於心:就這樣吧!這就是人生,又何必看得太仔細。

恨,是愛的一種表達方式;無感,才真正讓人恐懼。體外的親密感,召喚出體內那陌生的自己,既殘忍又美好。而過沒幾天,我又看了《上帝之國》(God’s Own Country),題材跟故事軸線跟Ander有點像,看到了不一樣英格蘭面貌。

XX 情慾 XX

兩部電影都有一股寂寥、與世隔絕的氛圍,彷彿這個世界只有無止盡的大地與羊群——除了荒野、酒精之外,種族(移民、打工仔)階序與性角色(插入與被插入者)之間的交錯,也很令人玩味:那些異國、陽剛、健壯、主動、姣好的男子啊!

《性福農莊》裡,主角Ander有一小段時間是行動不便的,這讓我突然抽離,想到障礙者的性的追求——題外話,我和阿空最近預期在法白上規劃【性交易、性產業與性工作】專題,響應五月初即將到來的性權遊行。

任何人的親密關係、情感和慾望,都是極其真實的。不是用浪漫化的「天使」譬喻(象徵純潔無瑕、無欲無求)來包裝忍不住的悲憫情懷,就能順勢看不到、聽不見障礙者多元的「人」的樣貌。

類似的還有先前推出的「兩小無猜條款」(刑法227)的討論: 2017年的司改國是總結會議完全擱置通姦與兩小無猜條款除罪化等議題,讓許多婦權與性別團體抗議性別人權問題「被丟包」。不過,到底關於兒少的性與情感自主,這個社會允許我們討論到什麼程度?

「兒少」是個各種知識建構而成、神聖不可侵犯的主體,但我自己從來都沒有很「法律」的見解。不過一直以來,我都堅持,整個討論裡,兒少群體不該失聲,基於他們的「被傾聽權」。要規範他們的行為,至少要先了解他們怎麼看待身體與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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