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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選舉
民主和良治的基石!

但,何謂「公平」?

這幾天, 馬來西亞正在發動「Bersih 3.0」的社會運動

 發起集會的「乾淨與公平選舉聯盟」,是由包含人民公正黨
 (PKR)、民主行動黨(DAP)及泛馬回教黨(PAS)所組
 成的「人民聯盟」,以及社會主義黨(PSM),連同數十個
 公民人權團體於2006年底成立;曾在2007與2011年分
 別舉行兩次的Bersih大型人民集會。
 延續2011年7月9日的Bersih 2.0訴求,在這次Bersih
 3.0集會當中,淨選盟提出共八大訴求,包含清理選民冊、
 改革郵寄選票制度、選舉時使用不退色墨汁、自由與公平的
 媒體報導、最少21天競選活動期限、強化公共機構,以及
 杜絕骯髒政治手段,批評現有的制度過度傾向長期壟斷馬來
 西亞執政位置的「國民陣線」。
 訴求多元,尚包括:選制改革、反對稀土廠、性向自主。

(資料來源:2012/04/29 苦勞網新聞)

What’s to see?
The vision of ... and such an insight of ...

What do we long for?
What do you believe in?
and, What are we waiting for?

[What is FAIR?!]
研究貿易的案子時, 都在辯證{何謂公平競爭};
修習人權的課程時, 都在討論{何謂公平分配};
蒐集司改的資料時, 都在關切{何謂公平審判}
... 去年總統大選之前, 竟然又接了個工作
在教育{何謂公平選舉}!!!

問題是, 談了那麼多、那麼久的[公平]
連我自己都不確定, 這些到底指涉的是不是同一件事倩
更沒有人知道, 究竟何為真實之公正且平等了
摸摸良心, 又是不是真的懂: 自己到底在爭什麼!!!?

另一個案例是, 我去年年底翻譯的一則美國判決新聞:

 在Perry v. Brown一案中,第九巡迴法院認為加州2008
 年所通過關於婚姻平等之禁令是違憲的。
 關於 Prop 8支持者所主張,因為Walker法官是同性戀者
 所以可以對其判決(否定該禁令之合憲性)提起上訴,上訴
 法院認為是當事人不適格的,法院並支持地方法院Ware法
 官對此意見之判決。這項關於合憲性之認定,係兩票反對Prop
 8(Reinhardt及Hawkins)比一票支持該禁令(Smith)。
 關於當事人適格性及廢棄Walker法官提案之判決,係無異
 議3比0通過駁回之認定。

 2010年8月4日,地院的Walker法官認為Prop 8違反美
 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中所規定之正當程序(Due Process)
 與平等保障(Equal Protection)等條款。在他的判決理由書
 中,提出了80則同性婚姻之事實認定,包括同性戀傾向之不
 可變動性、同性伴侶作為良好扶養人【譯註:我特地不想翻成
 「父母」,以免有疑慮】之能力,及LGBT伴侶僅得採用民事
 結合(civil union)而不能取得完整婚姻關係之不平等。
 
 這些認定係相當重要的,因為縱然上訴法院得駁回下級法院判
 決中之法律認定的部分,但他們通常會採其關於事實之認定。
 今天上訴審的判決確認了Walker法官之事實上之認定,表示
 以後當第九巡迴法院在處理LGBT的權利問題時,它們都將可
 以再次被援引。

 本判決非常重要的另一個原因是,當Walker法官退任後,繼
 任法官James Ware正確地駁回了Prop 8支持者對於Walker
 法官之判決所提出之抗告(主張理由為Walker法官並未公開
 其本身與一名男子具有LTR,但他在判決後的確也才公開宣布
 了這件事)。
 
 在12月8日關於上述抗告之辯論庭中,第九巡迴法院對於僅
 因Walker法官之性傾向和他的伴侶關係,就廢棄其判決,似
 乎是十分不能接受的。
 第九巡迴法院的判決,對於美國司法體系所建立之公正性推定
 【譯注:即除非具有顯而易見之反證,否則將推定法官係公正
 裁判的】原則而言,是一項重大之勝利,並證明了非異性戀者
 作為法官,在處理LGBT權利之案件時,也係相當適任的,就
 如同異性戀法官在處理異性戀權利之問題一樣。

在法律的層次裡, [健康]也一直是跟[公平]無法脫離的
尤其在近代, 已經沒有人會否認健康權與社會正義之間的關係
正因為[健康]與[人權]聯結, 而[人權]與[正義]幾乎總是無解
所以健康權的實現, 也肯定會面臨到理論建立與定義上的困境
性別. 貧富. 社會階級, 都是社會權項目中最棘手的問題
當然, 這些也絕對是健康權理論中無法避免的社會決定因素

因此, 特別想提到最近在閱讀的一本書, John Tobin的大作:
The Right to Health in International Law (Oxford, 2011)
我很期待在接下來拜讀的過程中, 能夠得出什麼樣的啟發

 So far I have to admit that I'm so inspired by the methodologies
 taken by him in his research concerning the right to health in
 international law...although I kind of reserve that the perspective
 oriented by the social interests would properly fit an argument
 for human rights in general, in which it has usually been justified
 by humanitarianism; however, undeniably, it might really be the
 most comprehensive reasoning for the right to health to find a
 way out from skepticism in its definability, scope, counterpart
 obligations of States and the implementation thereof.

** Questions presented here are:

 Whether is fairness referring to justice?
 If so, what’s then:
 Is {fair competition} key to economic justice?
 Is {fair distribution} central to social justice?
 Is {fair trial} equivalent to legal justice? And,
 Is {fair election} solution to political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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